办理父母遗产的情况说明?
2021-06-30 来源:北京遗产继承网 作者:创始人 浏览:85

办理父母遗产的情况说明?
如何办理继承权证书?
处理继承权公证,遗产为动产的,由继承人生前住所地或主要财产地公证处管辖,遗产为房地产的,由房地产所在地公证处管辖。办理继承权公证所需资料。申请继承权公证时,申请人应提交下列文件和材料:
(一)法定继承应当提交: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代理人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及复印件,代理人应当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代理人应当提供代理人的证明材料和身份证明;
2.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的介绍信,说明公证、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及相关家庭情况;
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书,法定继承人死亡的,应当提供死亡证明书,宣布死亡的,应当提供人民法院宣布死亡的判决书
4.继承遗产的产权证明;
5.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和子女证明;
6.法定继承人亲属关系证明;
7.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应当向公证处发表放弃声明,在地方发表的放弃继承权声明应当由当地公证机关公证。
(二)遗嘱继承应当提交:
1.前款应提交的1-5份文件和材料;
2.被继承人生前立下的有效遗嘱;
3.如有遗嘱执行人,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父母遗产的情况说明?
1.遗产是公民死后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主要包括:
(1)公民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树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文物、书籍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提供全部生产资料;
(6)公民著作权和专利权中的财产权;
(7)公民有价证券、履行目标为财务债权等。
2.被继承人的遗产状况必须明确。例如,是否有典型、抵押、共有,遗产现在在哪里,由谁保管,财产权没有争议。
3.法定继承子女应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育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承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承子女;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母的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承子女。
4.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应当亲自到公证处表示。
5.办理遗嘱继承权公证,应事先审查遗嘱是否有效,遗嘱继承人和遗产是否发生变化,如有下列情形,应依法继承:
(1)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
(2)遗嘱继承人比立遗嘱人先死亡的;
(3)遗嘱继承人失去继承权的;
(4)遗嘱无效部分的遗产;
(5)未经处分的遗产。
6.遗嘱继承权公证应当对没有劳动力、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遗嘱者没有保留上述继承人的遗产份额的,处理遗产时,继承人必须留下必要的财产,其馀部分可以参照遗嘱继承人的原则处理。
继承人缺乏劳动力,没有生活来源,应根据遗嘱生效时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注:所有法定继承人必须亲自到公证处公证。否则,应提交公证授权委托书或放弃继承权声明。事实上,办理继承权证书,即办理继承权公证,此时需要根据不同的继承方式准备相应的材料,同时也有一些事项需要当事人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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