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吗?
2021-08-09 来源:北京遗产继承网 作者:创始人 浏览:58

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吗?
1、《继承法》第十七条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在这个规定中已经明确规定了,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要有见证人,而自书遗嘱没有规定要有见证人,即没有见证人的自书遗嘱也是有效的遗嘱。
2、《继承法》第十八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立遗嘱人的侄女不是法定继续人,只要她不属于“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或“继承人受遗赠人”就可以做为见证人之一。
如果以上文章无法全面的解决你的问题,面对这个情况怎么解决,可以找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解决,专业的律师团队会为你解答这个问题,欢迎您的咨询。
在线咨询
上一篇:自己写遗嘱有法律效力吗
下一篇: 自书遗嘱打印的有效吗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我们,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