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为什么要公证

2024-10-30 来源:北京遗产继承网  作者:诵盈遗产继承律师   浏览:107

  通常,只有需要过户的遗产才必须经过继承公证,其他遗产,只要各继承人之间协商一致,就可以不进行公证。公证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遗产纠纷,如果继承人之间对继承的财产有明确的划分,可以不需要公证。然而,由于每个家庭的情况不同,且随时可能发生变化,为了防止不必要的纠纷,建议还是去办理公证为好,这也是日后出现风险后,可以向法院提交的有力证据。

  遗产继承公证的作用是:

  1、减少继承纠纷的可能性;

  2、保护遗产权益的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3、加速遗产分配的程序。

  哪些财产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不能作为遗产继承的财产有:

  1、夫妻共有财产属于死者配偶一方的财产以及家庭共有财产中属于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

  2、人身权不可继承;

  3、抚恤金、生活补助费(这是国家或有关单位给被继承人家属的物质帮助);

  4、自留地、自留山、宅基地、承包地、承包山林,以及承包的果园、鱼塘等;

  5、被继承人生前租赁的财产或已作赠与的财产。

  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专注遗产继承领域十余年,如需了解更多继承相关法律问题,请联系诵盈律所,获取更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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