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权

2024-10-16 来源:北京遗产继承网  作者:诵盈遗产继承律师   浏览:66

  遗产继承权是继承人根据法律的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享有的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下边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下与遗产继承权相关的一些问题。

  遗产继承权的主体:根据法律规定,继承人只能是自然人,继承权也仅为自然人享有。法人、其他社会组织和国家也会接受遗产,但不是基于继承权接受的,即不是以继承人身份承受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继承权的实现:指继承人依法取得继承权后,根据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的方式取得遗产的法律后果。

  遗产继承权的客体:只能是遗产,而不能是被继承人的身份或其他人身利益。

  遗产继承的顺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权的条件:继承人主体适格,即能够作为继承人的必须是于继承开始时间生存的人,且继承人须未丧失继承权;分割的财产应当以被继承人的合法财产为限;继承的方式、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

  遗嘱继承:如果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且遗嘱合法有效,继承人应按照遗嘱的内容继承遗产。遗嘱可以指定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也可以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专注遗产继承领域十余年,如需了解更多继承相关法律问题,请联系诵盈律所,获取更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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