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书遗嘱范文大全

2021-11-15 来源:北京遗产继承网  作者:创始人   浏览:51
自书遗嘱范文大全
自书遗嘱范文大全
 
遗 嘱

遗嘱人:姓名、年龄、民族、户籍所在地(未在户籍所在地的,列出现住地)、身份证编号。

我立此遗嘱,对我所有的财产,作如下处理:

(一)我自愿将下列归我所有的财产遗留给某某b(应当是法定继承人之一):

是房产的,写明权属证书号及房产地址、面积等详情;

是其他财产的,写明财产详情。

我遗留给某某b的财产,仅限某某b个人,是遗留给某某a的个人财产。

本遗嘱委托某某c(姓名、年龄、民族、户籍所在地、身份证编号)执行。

本遗嘱一式三份,一份由我收执,一份由委托执行人某某c保存,一份由某某市公证处保存。

(二)我自愿将下列归我所有的财产遗留给某某a(应当是法定继承人之一):

是房产的,写明权属证书号及房产地址、面积等详情;

是其他财产的,写明财产详情。

我遗留给某某a的财产,仅限某某a个人,是遗留给某某a的个人财产。

自书立遗嘱人:

年 月 日

二、自书遗嘱怎么写才有效
 
1、自书遗嘱中只有处分了个人完全合法所有的财产,那么才会有效。但如果处分了共有财产,则会导致遗嘱部分无效。
 
法律中规定,公民可以用遗嘱的方式处分财产,这里的财产法律明确规定为“个人财产”,必须是个人拥有所有权的、现实存在的财产。也就是说,遗嘱不能处分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财产,如果处分了属于无权处分,处分无效。遗嘱也不能处分立遗嘱时存在的、但到继承时已不存在的财产,如果被处分的财产不存在了,遗嘱也是无效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8条规定,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者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应认定为无效。
 
2、书写的遗嘱内容要规范,不能太随意,表述也要清晰、清楚,而不能模棱两可。
 
遗嘱应当明确具体,符合一定的格式。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规定,自书遗嘱应当自己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要是该遗嘱并不符合继承法规定的自书遗嘱的实质和形式要件,那么属于无效遗嘱。
 
3、保证自书遗嘱之后不再订立其他的遗嘱,否则的话多份遗嘱相互冲突,那么先写自书遗嘱就会被后订立的遗嘱认定为无效。除非这份自书遗嘱订立之后办理过公证,并且其他的遗嘱也不存在公证遗嘱或者经过公证的遗嘱
 
《民法典》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如果有数份遗嘱的,前面写的遗嘱都是无效的,以最后一份为准。


如果还有疑问,联系诵盈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为您一对一解答。
 

在线咨询

上一篇:自书房产遗嘱范本

下一篇:自书遗嘱无效条件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我们,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联系方式

电话:139-1187-8389

邮箱:info@bjsuewin.co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呼家楼京广中心3401

法律咨询 139-1187-83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