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使用权的继承?
2021-06-18 来源:北京遗产继承网 作者:创始人 浏览:33

公房使用权的继承?
除一般商品房外,还有央产房,军产房,公租房等。因为这种房子有很强的政策性,能否继承主要取决于政策规定。
一般这些房子都只有使用权,但可以继承的房子。
有些中央产房、军产房等不能上市交易,虽然只有使用权,但政策允许继承。继承权也只能是使用权,即死者的继承人对房屋共同拥有使用权。但是,多位继承人如何公平、合理、友好地行使共同使用权,在实践中一直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例如,有些继承人想要自己居住,有些继承人想要租金,收取租金;有些继承人抱怨自己使用的空间很小,有些继承人认为公共区域没有维护等,往往矛盾很大。
只有使用权,但不能继承的房屋。
这种房子更典型的是公共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的性质是租赁。对于租赁住房,公民不拥有所有权,使用权不能继承。
有些公租房,原承租人死亡后,同居户口的继承人可以向住宅所属公司申请变更为新承租人,继续租赁住宅。但是,有些公租房不能变更承租人。理论上,原承租人死亡后,除配偶还活着需要居住外,住宅所属公司可以回收这所房子。
在实践中,必须结合公共租赁住房政策和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和处理。另一类是城镇居民购买的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即所谓的小产权房,不能继承。
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和政策,国家不允许城镇居民购买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也不承认这类房屋的产权。因此,这类房屋不属于继承法规定的公民的合法财产,不能继承。宅基地只组织成员才能申请宅基地,并且有一户一宅的原则,因此,宅基地的继承也与继承人的身份也有关。

公房使用权的继承?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死于同一事件,如果不能确定死亡的优先顺序,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
死者各有继承人,如几个死者辈份不同,推定长者先死;几个死者辈份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继承,由各自继承人分别继承。
继承顺序。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位继承人继承,第二位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位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位继承人继承。更多公房继承问题,欢迎咨询联系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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