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书遗嘱效力的司法解释
2021-10-25 来源:北京遗产继承网 作者:创始人 浏览:70

关于自书遗嘱效力的司法解释
律师回答:自书遗嘱的司法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条,规定了遗书按自书遗嘱对待的情形,但是该司法解释随《继承法》的失效已经失效了,最新关于自书遗嘱的规定应当适用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条
公民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意思的表示,有本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可按自书遗嘱对待。自书遗嘱不需要证人就当然的具有遗嘱的效力,这一点不同于代书遗嘱需要证人来证明。
还有什么问题也可以咨询诵盈的律师。
在线咨询
上一篇:关于自书遗嘱的法律规定
下一篇:自书遗嘱的利与弊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我们,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