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书遗嘱效力的司法解释

2021-10-25 来源:北京遗产继承网  作者:创始人   浏览:70
关于自书遗嘱效力的司法解释
关于自书遗嘱效力的司法解释
 
网友问题:关于自书遗嘱效力的司法解释?

律师回答:自书遗嘱的司法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条,规定了遗书按自书遗嘱对待的情形,但是该司法解释随《继承法》的失效已经失效了,最新关于自书遗嘱的规定应当适用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条

公民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意思的表示,有本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可按自书遗嘱对待。自书遗嘱不需要证人就当然的具有遗嘱的效力,这一点不同于代书遗嘱需要证人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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