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去世想过户房产,还要其他兄弟姐妹签字?
2026-09-21 来源:北京遗产继承网 作者:诵盈遗产继承律师 浏览:1
丈夫离世3年多了,夫妻俩婚后买的房,还一直登记在丈夫名下。妻子去办过户,不动产登记中心却告诉她——必须得到丈夫的兄弟姐妹签字同意才行。妻子不理解。房子是夫妻俩一起挣钱买的,丈夫的兄弟姐妹没出过一分钱,凭什么还要他们点头?
但迫于无奈,她还是联系了小叔子和小姑子。没想到对方一听要过户,立马要求分房,还威胁她要起诉处理。
夫妻俩辛苦买的房,最后却要被分走一部分。问题出在哪?
就出在——没有遗嘱。
因为丈夫离世前没有留下遗嘱,遗产只能按法定继承来办。按法定继承,这套房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是:妻子、公婆、子女。
公婆去世后,他们继承的那一部分,又转给了他们的孩子——也就是丈夫的兄弟姐妹。这样一来,兄弟姐妹确实有权分割这套房。所以过户,才需要他们签字。
如果丈夫生前立下遗嘱,指定房子归妻子继承,这一切本来是可以避免的。
你觉得妻子应该分房子给小叔子吗?评论区来说说你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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