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必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全文。 (2)遗嘱人应亲笔签名。 (3)遗嘱人必须注明年、月、日。 (4)自书遗嘱允许遗嘱人涂改、增删、订正。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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