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

2021-06-08 来源:北京遗产继承网  作者:创始人   浏览:37
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
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
  关于继承类法律纠纷的法院管辖权,有一定的法律基础。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款规定的人民法院管辖:
   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因港口经营业务发生争议而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因遗产继承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继承人死亡时居住的地方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实际上,有一些原告在不同的法庭上对同一被继承人的遗产进行了不同的继承诉讼,那么这两个法庭是否会分别审理呢?针对这一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若干规定》规定:“当事人因同一法律关系或同一法律事实,以不同诉讼请求向不同管辖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了解到有关法院先立案的情况后,在七日内裁定将案件移送先立案法院合并审理。”这就是说,同一被继承人的遗产继承案,不应由两个或两个以上一审法院分别审理,当然结案后发现另有遗产的,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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