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样认定继承人丧失继承的资格
2021-08-20 来源:北京遗产继承网 作者:创始人 浏览:33

怎么样认定继承人丧失继承的资格
1、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均应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只要是为继承财产而实施了故意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丧夫其继承权;
3、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是否严重,应从实施虐待行为的时间、手段、后果和社会影响等多方面认定;对被继承人虐待情节严重,不论其是否被追究刑事责任,都将丧失继承权;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或者遗弃被继承人的,事后经教育确有悔改表现,并且得到被继承、被遗弃人的谅解、宽恕,不丧失继承权;
4、继承人篡改、伪造或者销毁遗嘱,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难,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
扩展资料:遗产继承原则
(一)继承权男女平等。
(二)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继承权平等。
(三)在遗嘱继承和遗赠中保护老、幼、残疾人的利益。依《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以遗嘱处分其财产时,遗嘱中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额。
(四)遗产分割不能侵害未出生人的利益。按照《继承法》的要求,在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以保护被继承人死亡后出生的子女和利益。
(五)承认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我国《继承法》中特别规定了遗赠扶养协议。公民可以与无法定扶养义务的自然人或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以保障受扶养人的生养死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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