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公证程序规则是怎样的
2021-08-20 来源:北京遗产继承网 作者:创始人 浏览:99

遗嘱公证程序规则是怎样的
1、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
2、按照要求提交资料.
3、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进行分类登记。登记事项包括,公证类别(如继承、收养、借款合同等)、当事人姓名(名称)、代表人(代理人)姓名、受理日期、承办人、审批人、办结日期、结案方式、公证书编号等。
4、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按规定标准向当事人收取公证费。
扩展资料:继承法关于遗嘱公证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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