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口头遗嘱的有效条件
2021-08-16 来源:北京遗产继承网 作者:创始人 浏览:52

关于口头遗嘱的有效条件
有关口头遗嘱的有效条件:
1、处于危急的情况下;
2、有两个或者以上的见证人在场;
3、遗嘱的受益人合法有效;
4、遗嘱的内容合法;
5、遗嘱人具有订立遗嘱的能力。
口头遗嘱又称“口授遗嘱”、“略式的口授遗嘱”或“特别方式之遗嘱”。遗嘱人在特殊情况下以口头形式设立的遗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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