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遗嘱怎么写法律才有效
2021-08-11 来源:北京遗产继承网 作者:创始人 浏览:8

口头遗嘱怎么写法律才有效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六条第一款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
第十七条第五款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十八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第十九条 遗嘱中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额。
第二十二条 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第二十八条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八条 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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