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遗嘱 如何公证
2021-07-30 来源:北京遗产继承网 作者:创始人 浏览:41

口头遗嘱 如何公证
律师回答:口头遗嘱要有两名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方为有效。口头遗嘱要转化为书面方式方可办理公证手续。
口头遗嘱办理公证应当至公证处办理,由立遗嘱人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公证处作出书面受理登记,必须提交立遗嘱人本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册以证明本人身份情况,由公证人员根据本人的口头遗嘱内容办理遗嘱公证手续,如所立遗嘱中涉及财产的处分,还应当提交能够证明财产权属的证明。
具体地,订立口头遗嘱时的程序是:
1、遗嘱人当着两个以上可以当见证人的人,口述遗嘱内容。
2、由见证人中的一个人作记录。但不必向代书遗嘱一样向遗嘱人宣读、讲解;如无法作记录,则以见证人的记忆为准。
3、见证人必须记录口头遗嘱的年、月、日、时及地点;如不能记录的,必须牢记。
4、如情况允许,则记录人、见证人应签名或按手印。
应注意的是,口头遗嘱由于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较难判断,则只有在危急情况下才能使用,如遗嘱人病危、临终前等。
遗嘱是我们对于自己财产按照自己意愿分配的有效的法律手段。所以,对于其口头遗嘱的有效性,我们不能忽视。可是为了让其法律效应更强,我们应当对其口头遗嘱进行相关的公证过程。在对其公证的过程中,我们应当对其程序做出应有的了解,知道其作用及所需的公证材料。因此,对于公证的法律效力,我们不能够对其小觑。若还有疑问,请咨询诵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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