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继承 时效

2021-06-30 来源:北京遗产继承网  作者:创始人   浏览:88
遗嘱继承 时效
遗嘱继承 时效
 
          遗嘱继承有没有时效呢,现代来说不少人对于自己过了一段时间没有继承就有担心,担心过了时效就不能继承了,下面就来给您分析下这个问题。

          遗嘱继承的时效性。

          立遗嘱是公民的私有行为,表现为公民对个人财产的自由处分。公民可以在遗嘱中自主决定遗产的受益人,受益人可以是法定继承人、国家、集体或其他公民(这种遗嘱在法律上被称为遗赠)。当然,遗赠的受益人有权根据遗嘱接受或放弃遗产。

          一种形式完整,内容确定的遗嘱在遗嘱者死亡时生效。但是,遗嘱生效后,并不意味着遗产所有者可以随时行使继承权。遗嘱继承本质上是财产所有权的转让,所以遗嘱继承的效力会受到财产所有权的影响。为了促进财产转让,充分利用财产,防止财产承受人躺在权利上睡觉,国家对遗产承受人继承权的保护期有一定的规定,表现在:

          第一,规定了受遗赠人接受遗产的期限。《继承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过期未表示的,视为放弃遗赠。

          第二,对侵犯继承权要求法院保护的期限进行了规定。《继承法》第三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3年,从继承人知道或者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从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不得提起诉讼。

          第三,如果受遗赠人在法定时间内不接受遗赠,其继承权将不再受法律保护;如果遗产承受人知道或者应该知道其继承权受到侵犯,如果不在法定时间内提起诉讼,他将失去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更多相关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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