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在房产继承中的作用
2021-06-28 来源:北京遗产继承网 作者:创始人 浏览:20

遗嘱在房产继承中的作用
现在大部分继承都涉及到房产的继承,这个也是不少人关心的重点,所以在实际的继承中,很多人都是提前立遗嘱的,下面就来说一下遗嘱在房产继承中的作用。
首先遗嘱继承是一种继承形式,在其内容中规定了房产继承的具体归属。房地产继承是指按照法定程序将继承人留下的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给继承人的法律行为。房地产继承是取得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方式之一。
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可以产生预期的法律后果。
将房地产作为遗嘱财产分配的内容,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遗嘱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和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没有遗嘱能力,不能立遗嘱。(也就是说,遗嘱人可以正常表达自己的意思,而不是精神病、未成年人等)
2.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含义,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得由他人代理。如果是代书遗嘱,还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字。
3.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口头形式。而且要求有两个以上的证人(没有严重关系的人)在场见证。紧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可以以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口头遗嘱无效。
4.遗嘱必须是自己的财产,不能是别人的财产。
综上所述,订立遗嘱的方法有:
(1)公证方式。
(2)自书遗嘱。
(3)代书遗嘱。
(4)口头遗嘱等。
房地产继承可持公证遗嘱、房地产证明书等相关文件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手续。更多相关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
首先遗嘱继承是一种继承形式,在其内容中规定了房产继承的具体归属。房地产继承是指按照法定程序将继承人留下的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给继承人的法律行为。房地产继承是取得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方式之一。
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可以产生预期的法律后果。
将房地产作为遗嘱财产分配的内容,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遗嘱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和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没有遗嘱能力,不能立遗嘱。(也就是说,遗嘱人可以正常表达自己的意思,而不是精神病、未成年人等)
2.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含义,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得由他人代理。如果是代书遗嘱,还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字。
3.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口头形式。而且要求有两个以上的证人(没有严重关系的人)在场见证。紧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可以以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口头遗嘱无效。
4.遗嘱必须是自己的财产,不能是别人的财产。
综上所述,订立遗嘱的方法有:
(1)公证方式。
(2)自书遗嘱。
(3)代书遗嘱。
(4)口头遗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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