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顺序继承人分配比例

2024-09-04 来源:北京遗产继承网  作者:诵盈遗产继承律师   浏览:11

  第一顺序继承人分配比例如下:

  1、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4、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5、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下列人员享有分得适当遗产的权利:

  (1)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

  (2)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即使其为继承人,但若未实际参加遗产分配,属于以上情形之一的,便享有遗产取得权。这种遗产取得权是一项独立的民事权利,当其受到侵害时,权利人有权以独立的诉讼主体资格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在遗产分割时,明知而未提出请求的一般不予受理;不知而未提出请求时,在知道后2年内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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