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必须写执行人吗

2024-08-28 来源:北京遗产继承网  作者:诵盈遗产继承律师   浏览:112

  遗嘱执行人是执行遗嘱内容,将遗嘱付诸实施的人。那么遗嘱必须写执行人吗?

  一、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订立遗嘱并非一定要有遗嘱执行人。被继承人可以自行决定遗嘱执行人,也可以不指定。如果遗嘱没有写明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没有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遗产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二、 遗嘱执行人分为三种:

  1.遗嘱人在遗嘱中指定的遗嘱执行人;

  2.遗嘱中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或者遗嘱中所指定的人,患有重病、丧失行为能力,拒不接受指定等。而不能执行遗嘱的,应由全体法定继承人作为遗嘱执行人。

  3.遗嘱人未指定遗嘱执行人,也没有法定继承人,或者虽有法定继承人,但其不能招待遗嘱时,遗嘱应由遗嘱生前所在单位或继承开始地点的基层组织,如居委会、村委会等执行。

  从上述三种遗嘱执行人中的后两种来看,立遗嘱人可以不指定委托执行人。小编提醒您,当遗嘱人没有指定委托执行人,在遗嘱执行时可按照上述三种执行人中的后两种来确定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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