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继承房产新政
2021-12-06 来源:北京遗产继承网 作者:创始人 浏览:78

子女继承房产新政
子女想要继承父母的房产,都有什么最新的政策吗?来看看下面的内容,希望看完之后可以帮到您。
第一:子女继承房产新政
有遗嘱的依据合法有效的遗嘱继承,如果没有设立遗嘱或者遗嘱无效的依据法定继承继承遗产,所有子女均可依据法定继承继承其遗产,但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主张多分。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①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②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二:拓展信息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书面表示放弃继承;未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60日内表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到期未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对于生活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
对已履行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条件的继承人不履行扶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平等。更多相关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
第一:子女继承房产新政
有遗嘱的依据合法有效的遗嘱继承,如果没有设立遗嘱或者遗嘱无效的依据法定继承继承遗产,所有子女均可依据法定继承继承其遗产,但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主张多分。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①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②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二:拓展信息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书面表示放弃继承;未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60日内表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到期未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对于生活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
对已履行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条件的继承人不履行扶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平等。更多相关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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