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房产遗书怎么写?
2021-11-24 来源:北京遗产继承网 作者:创始人 浏览:75

继承房产遗书怎么写?
第一、写明立遗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等;
第二、写明立遗嘱的原因,要处理的财产的名称、数额,财产分割意见,有关继承人应得的具体数额,以及其它有关要求;
第三、立嘱人、证明人、代书人分别签字盖章,最后署明立嘱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第四、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二、继承房产遗书有效的条件有:
1、遗嘱人应当具有遗嘱能力,只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才享有订立遗嘱的资格,才具有遗嘱能力。
2、遗嘱应体现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即遗嘱意思必须是遗嘱人自愿表达出来,且表达出来的意思应该与其内心的真实想法相一致。
3、遗嘱的内容应该合法,遗嘱只能处分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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