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继承的概念及成立要件?
2021-06-18 来源:北京遗产继承网 作者:创始人 浏览:33

转继承的概念及成立要件?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该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代替实际接受有继承权的遗产。继承人是实际接受遗产的死亡继承人的继承人。
转继承的成立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在遗产分割前死亡,没有放弃继承的,继承人应当将继承的遗产转给继承人,但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该条款的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在分割财产之前死亡。继承人既没有失去继承权,也没有放弃继承权。
具备转继承条件,适用转继承时,转继承人继承转继承人应继承的遗产。在法定继承中,转继承人应继承的是被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如果转给遗嘱继承人,依法继承的遗产由转继承人承担。

转继承的概念及成立要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辑的解释(一)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受赠人接受遗赠,在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接受遗赠的权利转移给继承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继承具有以下特征:
第一,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遗产分割前,继承人也相继死亡,才发生继承;
第二,只有继承人在上述时间内死亡,没有实际获得遗产,而不是放弃继承权;
第三,只有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才能直接分割被继承人的遗产;
第四、转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转继承人应得的遗产份额;
第五、转继承人可为被继承人的直系血亲,也可为其他合法继承人。
更多转继承问题,欢迎咨询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上一篇:转继承怎么分配?
下一篇:转继承与代位继承?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我们,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