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走400万后悔放弃继承?法院最终判只给2万
“妈走了,这钱我必须分!” 弟弟拿了400万后承诺放弃继承,母亲走后却反手就把哥姐告了。这个案子我印象很深,我代理哥姐,最后结果大快人心。
马家有三兄妹,父亲去世后,留下一套西城的房子和年迈的母亲。弟弟游手好闲,因为个人债务被债主找上门好几次,母亲不堪其扰,只能把老宅卖了图个清净。房子卖了800万,想到弟弟无业,大哥大姐主动做了让步,800万售房款一半留给了母亲,一半全给了弟弟。
半年后,弟弟又找上门,让母亲再给50万。母亲无奈又给了50万,但让弟弟承诺“母亲百年之后,自愿放弃一切财产继承,包括丧葬费、抚恤金。” 母亲走后,后事是大哥大姐一手操办的,弟弟听闻母亲单位发了20万丧抚金,反手就把大哥大姐告了:要分这笔钱,还要查母亲遗留的存款。
面对弟弟出尔反尔,我做了3件事。
第一步:固定关键证据——弟弟亲笔签名的《协议》原件、400万转账记录、母亲与哥姐的赠与协议,白纸黑字,全部锁死。
第二步:证明谁在照顾老人,谁在无故添乱——大哥家的社区证明、大姐探望记录、邻居证言、母亲病历,整理完整证据链,证明哥姐是主要赡养人。债主上门骚扰记录、街道调解记录——证明弟弟非但没尽孝,还给母亲添了很多麻烦。
第三步:庭审直击对方软肋——协议是真实意思表示,具有法律约束力。弟弟拿钱后出尔反尔,违反诚信原则。抚恤金是精神抚慰,不是平均分配,谁照顾得多,谁就该拿得多。
最终大哥大姐继承母亲所有遗产,20万丧抚金弟弟仅象征性分到2万。这个案子不是赢在法条,而是赢在“诚信”。大哥大姐照顾母亲十几年,宽容忍让,不该被“背刺”。而法律也会守护那些真正尽孝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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