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时兄弟姐妹间无争议,是公证还是诉讼?

2025-01-08 来源:北京遗产继承网  作者:诵盈遗产继承律师   浏览:133

  在现实生活中,兄弟姐妹碰到遗产继承纠纷不知道该怎么办,几个人协商一致,选择方式不对,又多花钱,甚至还要付出大量时间成本,对各方来说都是一场旷日持久的“苦战”。 我给您推荐一种方式,少花钱! 那就是走法院调解程序! 前不久我们遇到一个这样的案例:去世的人是妈妈,作为妈妈第一顺位继承人的姥姥,爸爸和姐姐(已入外国国籍)放弃继承,由儿子一人继承妈妈的遗产。 当事人找到我们的时候,问过诉讼和公证的区别,我在此和大家阐述一下,大家可以根据需求选择继承方式: 首先,准备材料难易程度不同;如果是公证的话,在本案中,公证处需要姥爷的死亡证明,但在实践中因年代久远就不可能找到,所以当事人去了公证处后发现办不了。而如果在调解程序中,法院会根据人的寿命周期推断,或者殡葬证明等其他证据,不用非得死亡证明。 其次,办理程序难易程度不同;继承公证要求所有继承人都要去公证处现场办理,但有些当事人在外地无法到遗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现场办理;而法院调解程序,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或者直系亲属代理参加法院调解程序。 最后,办理时间长短不同,若办理公证,需要其中一位继承人先到公证处现场与公证员面询,准备好材料后,再跟公证员预约时间公证,所有继承人去现场办理完继承公证后,大概两周到一个月左右出具公证书。法院这边如果在诉前调解阶段会很快,而我们经手这个案子在11月中旬去法院立案,一到两周后分配到调解法官,我电话联系法官后,法官在圣诞节后即安排调解庭,开完庭后三天向我们送达了调解书。 可能有人会问无争议的房产继承庭前调解,如何办理? 首先,去到房屋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一般需要准备以下材料: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甲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继承人的身份证、被继承人父母的死亡证明、房产证等。但要提醒您情况不同所需要提交的材料也不同! 其次,要求调解委员会出具调解协议。拿到调解协议去房子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立案。 最后,等待法院的确认判决,拿着判决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就可以办理过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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